4月28日下午,兴安盟浙江商会与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兴安盟浙江商会会议室圆满举行。

兴安盟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兴安盟浙江商会会长、内蒙古浙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君明,兴安盟浙江商会执行会长张章明,党支部书记林金钢,副会长郑源陆、林代干、李佰通、金家阳,理事代表金军彬,会员代表邱君光,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王双龙,律师苏日娜、彩红、许可、于洪新、罗相宝、杨明丽、张悦、王楠竹、曹宇馨等参加签约仪式,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


座谈会上,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王双龙从律所的发展历程、组织架构、服务项目及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综合介绍。王书记表示,此次合作,双方将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未来将携手推进深度合作,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双方代表还各自介绍了此次参加活动的成员基本情况,对彼此进行了更全面得了解。

座谈会后,由我商会会长邱君明和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王双龙书记签订协议。邱君明表示:兴安盟浙江商会与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为双方友好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希望双方能广泛交流,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合作,举行形式多样的法律讲堂及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会员企业学法、懂法、守法及依法经营企业的自觉性,逐步提高会员企业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的抗风险能力,促进企业内部和谐稳定,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精诚合作,携手共赢!希望更多优秀的浙商企业加入商会大家庭,通过资源集聚,信息互通,共同为商会企业赋能,为推动兴安盟经济发展和人才交流奉献力量。
编辑:赵思为
审核:邱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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